个人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不给盖章
杭州市萧山区刑事律师咨询
2025-05-04
若单位拒绝盖章导致劳动者无法顺利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除了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是因为单位的拒绝盖章行为实质上构成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劳动者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单位拒绝盖章的行为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一是需支付劳动者应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可能因未及时支付相关款项而需支付赔偿金;三是若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认定单位行为构成恶意拖欠或侵害劳动者权益,单位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声誉损失等后果。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在不同情况下,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若单位明确拒绝盖章,劳动者应立即收集证据,如书面通知、邮件往来等,并准备劳动仲裁申请;若单位拖延盖章,劳动者可书面催告,并设定合理期限,逾期则视为拒绝,随后申请劳动仲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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