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堂受伤教师承担
杭州市萧山区刑事律师咨询
2025-05-04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在学生受伤事件中已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一千二百条的规定,学校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的人身损害,学校只有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才需承担责任。若学校能证明已尽责,则免责。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界定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主要考察学校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是否进行了适当的安全教育、是否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了救助措施等。这些方面综合起来,用于评估学校是否履行了其教育管理的法定职责。若学校在这些方面存在明显疏漏,则可能被视为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对于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受伤事件,学校的责任认定有所不同。10周岁以下的学生受伤,学校若不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应承担法律责任。而10周岁以上的学生受伤,需由学生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才需承担责任。简而言之,低龄学生受伤,学校责任更重,需自证清白;高龄学生受伤,则需学生举证学校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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